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公司22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513,0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后,因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全部/部分激励股份,或因职务调整原因退出激励范围,由此引起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变化,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授予日后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原因退出激励对象的范围,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原因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前述原因减少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2,113,000股,激励对象由222人调整为216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21,513,000股调整为19,400,000股。此调整由个别激励对象个人或职务调整原因导致,除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变动外,不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事项及激励股份授予的有效性。
二、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明细
经过上述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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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未改变此次激励计划的方案,亦不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有效性。
此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因4名激励对象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和19名激励对象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所引起的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纯系个人原因,2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原因退出激励对象的范围和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原因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所引起的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系职务调整原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没有新加入激励对象的情况,激励对象全部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核并认可,同时经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确认符合授予条件。
综上,本公告所述调整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重新审议。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