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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包装”、“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嘉美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0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泰证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嘉美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42”。
本次发行人民币75,0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7,5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发行结果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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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本次不针对投资者网下发行,上述“网下发行最终总量”仅包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数量。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9日(T日)结束。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嘉美转债总计641,340张,即64,134,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55%。
三、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11日(T+2日)结束。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6,784,21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78,421,6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74,44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7,444,400.00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0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合计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74,444张,包销金额为7,444,400.00元,包销比例为0.99%。
2021年8月13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中泰证券指定证券账户。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发行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