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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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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景亮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要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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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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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克贵、王大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上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