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8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何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1年7月2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5,310,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301%。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309,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3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0.00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09,8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09,8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绍水、从 灿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1年8月9日、2021 年8月10日、2021 年8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与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强强投资”)、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同安”、 “标的公司”)、张强亮、张洪斌等各方签署《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新意向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强强投资持有的江西同安51%股权。具体方式及比例待公司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签署的《新意向协议》系交易各方达成本次交易的初步意向,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资产评估),并在此基础上签订正式协议,具体确定交易价格、条款和细节,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0.00万元–12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5.68%-90.46%。截止披露日,实际情况与该业绩预告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载翌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载翌新材料”)进行增资。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近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增资后,载翌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载翌新材料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