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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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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转让参股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股权:为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和资源整合,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10%股权,宁德时代受让前述股权。同时,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详见2021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21-017)。报告期,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2、投资入伙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投资5000万元入伙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详见2021年3月31日披露的《投资入伙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21-023)。报告期,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3、转让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为进一步聚集资源以发展主业,调整业务结构,公司将所持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给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详见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1-035)。报告期,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220KV输变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20KV输变电项目。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220KV输变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新增对子公司担保68900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华淑蕊女士、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8月27日在宜宾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公司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220KV输变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天原股份)控股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锐)、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泰)、重要参股公司宜宾光原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光原)坐落在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坝工业园区。为进一步提升江安阳春坝工业园区供电容量、降低上述子公司的用电成本,拟由海丰和锐实施新建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以220KV变电站为中心的电力供电网,辐射周边子公司的用电需求,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提供电力支撑。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220KV输变电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主体

  1、公司名称: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3784729819F

  3、法定代表人:邱世威

  4、注册资本:212,832万元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

  7、股权结构:天原股份持有99.87%股权;其他股东持有0.13%股权。

  三、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海丰和锐220KV输送变电项目

  2、项目主体: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25,828万元

  4、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贷款资金

  6、经济效益测算:按110KV 与 220KV 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差 2.9 分/度(含税),宜宾光原、海丰和泰满产情况下每年用量17.17亿度,假设电价差不变的情况下,项目按20年测算,扣除成本费用后,平均净利润2,364万元/年,静态回收期8.08年,内含报酬率13.95%。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新建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有利于解决江安阳春坝工业园区未来发展供电容量不足的问题,220KV线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专用线,能够确保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用电需求,有效避免因园区限电给公司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2、海丰和锐目前有两个110KV输电线接入江安县电力公司220KV线,220KV跟110KV每度电输配电价0.029元/度的价差,目前海丰和锐、海丰和泰、宜宾光原用电量共计约15亿度。若海丰和锐自建220KV线,则每度电成本将降低0.029元,每年用电成本将降低约4,350万,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如后续公司规划在阳春坝工业园区的项目陆续落地,随着用电量增加,经济效益将更加明显。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美金(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因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延展,业务规模处于较快速上升阶段,原料出口及产品销售过程受汇率波动影响逐步增大。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

  二、衍生品交易具体情况介绍

  1、投资方式及种类

  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外汇利率掉期等及以上产品特征的组合产品,以进出口交易和外汇存储为依据,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不得从事复杂的衍生品交易。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以上额度可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以上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头寸敞口余额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

  3、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其他管理机构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期限及授权: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子公司办理需在额度范围内,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

  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信用风险和实际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的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已制订《外汇管理办法》,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管理办法就基本原则、权限、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从事进出口多年,有一批熟悉进出口业务的业务人员,有较完善的内控制度。

  四、开展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必要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按照真实的交易背景配套一定比例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五、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需要大量外汇交易,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召开程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的需求,2021年度公司需新增为下属子公司提供68,900万元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

  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决议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额度事项之日止,由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供上述担保,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范围: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协议的内容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原进出口)

  天原进出口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李剑伟,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的销售、产品和技术进出口贸易、进出口业务代理等。

  2.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畅物流)

  天畅物流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3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8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徐骏,经营范围为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洗车配件等、货物储存、危险货物运输;一类汽车维修、铁路专用线货物收发、装卸服务等。

  3.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泰)

  海丰和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颜华,经营范围为氯化法钛白粉的生产销售等。

  4.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锐)

  海丰和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6日,注册资本212832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9.87%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邱世威,经营范围为化工、建材、纸制品的开发、制造、经营等。

  5.四川屏山天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屏山天金)

  屏山天金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8日,注册资本9185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77.76%股权,法定代表人明崇伦,经营范围为碳化钙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备注:2020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均是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及授信、融资必须的条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新增对子公司担保议案的审查,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发展需要。提供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1年,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92,059万元,截止披露日,已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0,286.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80.07%。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284,886.5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4.27%。截止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天原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华淑蕊女士、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新增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罗霞

  3、注册地址: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元路西段61号

  4、股权结构: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5%,天原股份持股45%

  5、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6月30日,净资产为5,258.38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227,797.88万元,净利润为602.26万元。

  (二)四川海云天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剑伟

  3、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803室

  4、股权结构:海尔数字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持股46%;天原股份持股44%;青岛化创汇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持股5%;普凯源国际石油化工技术发展有些公司持股2.5%;北京英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5%。

  5、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6月30日,净资产为947.99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108.48万元,净利润-2.01万元。

  上述两家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虽不构成《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但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公司认定其为关联方。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产品或提供、接受劳务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正常业务而形成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签订的交易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2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提案2:《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上述提案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8月12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李宗洁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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