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8月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关于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8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进行了部分补充、修改和完善,以及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和更正,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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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的部分在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均用楷体加粗标明,以便于区别、对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