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078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缪文彬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公司《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张承慧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伟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4)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伟华先生简历
张伟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出生,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和财务学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务系副教授、商学院院长助理、党委委员和财务系主任,拥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和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头衔,为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及北京市国资委董事会工作处咨询专家。
张伟华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管理会计等。近年来在《管理世界》、《会计研究》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北京市社科重点项目等级别的课题研究。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079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21年8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080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的名称及担保金额: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对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包头40GW单晶硅一期项目(20GW)的资金需求计划,预计在2021年度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2日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缪文彬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大厦710房间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半导体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石英坩埚、碳碳复合材料、石墨、太阳能设备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货物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四、 本次事项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认为:本次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可以满足子公司在大尺寸单晶硅片相关业务拓展方面的资金需求。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本次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及公司业务拓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081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211,778,673.39元,低于3亿元。同时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132,397,821.98元,低于3.75亿元,公司2019、2020年度业绩考核均未达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和第三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两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1日与2021年6月18日实施完毕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和2021-054)。
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1、 第六条
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7,335,808元。
现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27,255,808元。
3、 第十九条
原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637,335,808股, 均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627,255,808股, 均为普通股。
上述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1-082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7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阴国际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7日
至2021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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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8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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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2: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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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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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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