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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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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冒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特别提示公告

  近期,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基金”)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招商基金、招商基金员工名义,通过联系投资者、诱导投资者进入虚假客户群(近期发现的虚假群名有“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群”、“招商基金VIP202”、招商基金股东群第68群)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链接下载虚假“招商基金App”手机客户端等方式从事诈骗活动。不法分子的前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和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本公司“招商基金App”仅在官网(www.cmfchina.com)和各大官方应用市场发布,未在其他渠道发布,请投资者关注,切勿通过其他渠道(诸如微信群、朋友圈、短信等私人转发的二维码或链接)下载“招商基金App”或进行投资。

  二、本公司官方网站为(www.cmfchina.com),另有微信公众号(可搜索“招商基金”或“CMF4008879555”, “招商基金量化投资”或“CMF-QID-2011”,以及“招商基金微讯”或“CMFUND”)、“招商基金”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和“招商基金”手机客户端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查询及信息发布等服务。本公司总部设于广东省深圳市,办公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层。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为400-887-9555,客服电子邮箱为cmf@cmfchina.com。

  三、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应通过本公司直销或官网列明的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基金托管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其中上市基金还包括相应的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规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本公司敬请投资者提高对诈骗等非法活动的警惕和识别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招商基金名义等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不法分子冒用本公司、本公司员工名义诱导投资者从事诈骗等非法活动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招商基金、本公司员工及旗下基金名义进行诈骗或开展其他非法活动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中国电信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或旗下公募基金托管行的关联方。中国电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3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电信于2021年8月11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旗下招商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认购旗下招商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实施4折费率优惠(固定金额认购费用除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养老金客户范围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职业年金计划;

  7、养老目标基金;

  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招商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品质成长混合A

  基金代码:012186

  三、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上述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认购费率4折优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认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的《招商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四、办理账户认证手续

  养老金客户的管理人可通过柜面办理或传真方式向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同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能证明该账户为养老金客户的相关材料(如年金/养老金确认函、社保组合确认函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7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招商添琪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8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1年8月1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1年8月17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1年8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1年8月13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招商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招商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8月12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场内简称:电池ETF,扩位证券简称:电池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61910,申购、赎回代码:561911。

  截至2021年8月11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6.13%,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咨询详情。

  风险揭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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