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共计27,2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浦发银行周周享盈增利1号、绵阳市商业银行“诸葛”周周盈净值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7天滚动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28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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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现拟定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理财项目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控资金安全风险;公司审计部为委托理财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具体的投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委托理财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3、委托理财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投资发起、投资审批、资金出入、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委托理财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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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浦发银行-周周享盈增利1号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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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业银行-“诸葛”周周盈净值型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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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相关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控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对相关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98)为已上市的金融机构,绵阳市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商业银行的工商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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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银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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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调查,且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0.51%,并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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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科目,委托理财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具有较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浮动/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政策风险、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等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28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编号:2021-02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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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