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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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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编号:临2021-033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7号《关于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警示函全文公告如下: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002456121609)于2020年6月30日、12月29日分别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均未获通过。在此情形下,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为37.71亿元,未按规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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