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共4家)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为其向银行或融资租赁等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安徽金新农生物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新农”)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路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安徽金新农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路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金新农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394497231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区西湾园区纬一路2号
法定代表人:于德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原料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股权关系说明:安徽金新农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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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路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安徽金新农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数额:最高限额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已放款3,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7、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2021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3日,具体时间以实际借款合同签订为准。
8、保证期间: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后三年止。
五、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被担保的公司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且运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5,438.6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264,438.28万元)的比例为36.0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截止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被担保方逾期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3,981.06万元,已累计收回代偿金额1,481.24万元。
七、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