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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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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8,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003%。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8,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经世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七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离开公司,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241,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718802),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8月13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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