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莲花健康
股票代码:6001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口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文昌大道与人和路交叉口东北角10楼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8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莲花健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莲花健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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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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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周口城投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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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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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口城投,未来将充分调动相关的产业资源和优势,积极支持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推动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其他股份增减持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进一步的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口城投未持有莲花健康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口城投持有莲花健康166,666,66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29%,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口城投通过认购莲花健康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一)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莲花健康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66,666,666股,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2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莲花健康股份166,666,666股,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29%,该部分股份有6个月的限售期。
(三)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价格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40元/股。
(四)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
三、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1年7月6日,周口城投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参与莲花健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转让限制及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前述认购股份外,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无重大交易行为。未来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重大交易或形成其他安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166,666,666股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
七、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股数为166,666,666股,持有上市公司9.29%的股份,该部分股份有6个月的限售期。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自本被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周口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长岭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本报告书文本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上市公司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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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周口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长岭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