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参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048)。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股票126,298,537股,占长沙银行总股本的3.14%,上述股票拍卖首轮已流拍。
近日,公司从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0日10时至2021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进行上述股票的第二次拍卖。本次拍卖前,湖南华建持有长沙银行289,430,762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7.20%,若本次拍卖完成,湖南华建持有长沙银行163,132,225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4.06%。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