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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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长园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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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长园集团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