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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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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中国化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密切战略合作关系的议案》

  同意参与中国化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中国化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密切战略合作关系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3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6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及《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33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1.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5,496.3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496.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00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5月9日到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5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4853_A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净额合计815,489.4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9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9年5月1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2019年7月16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夏支行向公司出具《账户平移告知函》,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的统一安排,将公司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开立的单位银行账户全部平移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夏支行。因此,公司原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64050110010009688888平移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夏支行,账户平移后原账户户名及账号不变。

  三、2021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380,400.16万元。2019年5月28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004853_A05号)。

  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80,400.16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表

  ■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4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夏云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5.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6,687.46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43,800.77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886.69万元。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

  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6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中国化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密切战略合作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经过长期的业务往来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全面开展双方在装备、技术、工艺方面的合作,集中双方力量加大科研投入和开发力度,尽快使宝丰能源从源头治理“碳排放”,早日实现“碳中和”,双方拟全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了加快双方战略合作关系的进展,公司拟参与中国化学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参与认购上市公司中国化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若本公司获配中国化学非公开发行股份,最终认购金额以实际获配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以下关于中国化学的信息均来自其公开资料。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6445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戴和根

  注册资本:49.33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09-23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医药、电力、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工程和境外工程的承包;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及项目管理和服务;工程监理服务;技术研发及成果推广;管线、线路及设备成套的制造安装;质检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工业装置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管理;对外派遣实施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销售电气成套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化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中国化学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计,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1年3月31日,中国化学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如本公司成功获配,将签订相关认购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学具有稳健的基本面、稳定的业绩增长预期和良好的分红水平,公司参与中国化学非公开发行将进一步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中国化学非公开发行系市场行为,是否获配还存在不确定性,如本公司成功获配,本次投资的主要风险为二级市场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将及时公告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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