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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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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4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0名,董事邬迪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王凤峨先生提名,聘任刘维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侯军虎先生辞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锡南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1年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不断提升发电企业设备设施健康水平及节能降耗水平,满足国家环保要求,保障发电机组安全、可靠、环保、高效运行,2021年度公司拟下达技改工程项目金额62,235万元。其中,特大项目金额53,056万元;重大项目及一般技改项目9179万元。

  拟开展特大技改投资主要项目如下:

  1.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丹东热电公司”)及沈阳金山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热电公司”)等所属公司《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4845万元;

  2. 白音华公司节能降耗一体化改造项目4682万元,1号、2号机组脱硝系统蜂窝式催化剂更换2720万元;

  3. 铁岭公司1号烟囱防腐蚀改造及灰场增容改造等项目6267万元;4号机组控制系统改造费用1632万元;

  4. 丹东热电公司煤场扩容项目2927万元、热网首站加热器扩容项目973万元,2021年新增联网工程1998万元。

  5. 沈阳热电公司热网首站扩容改造项目4750万元;

  6. 铁岭公司一期、二期机组干输灰、干输渣改造费用13,409万元;一、四、五、六号锅炉脱硝催化剂更换费用4002万元;供热可靠性提升改造费用1600万元。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灰场增容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延群先生、王凤峨先生、李西金先生、李瑞光先生及李亚光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临2021-035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21-036号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八月十日

  

  附:

  1.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维成,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十里泉发电厂副总经济师、天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安质项目开发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体制改革办公室职员、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副处级职员、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企业管理处处长、法律事务部合规处处长、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企业改革办公室)企管处处长等职。现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2.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锡南,男,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南京热电厂检修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检修部副主任兼康发电力检修公司副经理、策划部副主任、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生产运营部主任,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党组副书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委主任、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现任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5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拟与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郑州院”)开展灰场增容工程项目合作。因公司和华电郑州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故合作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项目价格参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造价标准,同类项目造价及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湖心环路以西、湖心一路以北湖心环路27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是:工程技术的科学研究及设计;压力容器的设计;从事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经营);机械产品、起重设备、钢结构的设计、咨询、制造、安装;工业自动控制系统与故障检测系统的开发和研制;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水电工程水工金属结构、钢结构和一般机电设备监理(监造);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耐磨件、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测、型式试验、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办公用品、文印、图文制作、编辑出版;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基本财务状况:2019年总资产97,591万元;净资产38,510万元;净利润945万元。

  ■

  四、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灰场增容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延群先生、王凤峨先生、李西金先生、李瑞光先生和李亚光先生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灰场增容项目是根据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

  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三)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5日

  至2021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会议审议事项中,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6月1日及2021年8月10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二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

  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帐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

  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08月19日—2021年08月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21年08月24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3层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 联系办法

  联系人: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024-83996039

  邮编:110006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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