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龙燕女士、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龙燕女士,监事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关于拟减持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董事、副总经理龙燕女士,监事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463,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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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有限售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及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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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相关承诺
1、龙燕女士、程淑霞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若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2、龙燕女士、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12)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二)承诺履行情况
龙燕女士、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龙燕女士、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龙燕女士、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龙燕女士、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将督促龙燕女士、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