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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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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科创创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科创创业50ETF发起式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310,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311,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8月9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3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8月10日起,在以下36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第一创业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1年8月10日起,华夏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物联网50”,扩位简称“物联网50ETF”,交易代码:516260,申赎代码:516261,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第一创业证券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第一创业证券的规定为准,第一创业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第一创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第一创业证券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8月10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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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 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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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翘神州”)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上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义翘神州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义翘神州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2.92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义翘神州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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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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