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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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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仲裁暨收到股份赔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仲裁案件所处的阶段:公司收到美国仲裁协会出具的结案回执,对GDC TechnologyLimited(Cayman Islands)(简称“GDC 开曼公司”)提起的关于业绩补偿事项的仲裁案件已正式结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光峰”)已收到GDC开曼公司赔偿的GDC Technology Limited(British Virgin Islands)(简称“GDC BVI公司”)8%股份(即20,682,627股),公司持有GDC BVI公司的股权比例增加至44%。

  ●对上市公司的损益影响: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协议内容和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股份和现金的业绩补偿款计入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合计约为人民币3,800万元,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美国仲裁协会出具的结案回执,对GDC 开曼公司提起的业绩补偿事项的仲裁案件正式结案。

  一、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5月,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子公司香港光峰依据协议约定向美国仲裁协会提起对被申请人GDC 开曼公司的仲裁申请,请求被申请人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随后,经谈判磋商,双方对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达成一致。GDC开曼公司将向公司赔偿其持有的GDC Technology Limited(British Virgin Islands)(简称“GDC BVI公司”)8%股份、现金120万美元。该业绩补偿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参股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二、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子公司香港光峰及GDC开曼公司已经向美国仲裁协会联名确认撤销关于业绩补偿事项的仲裁案件(案件编号:01-021-0003-7526)。公司于近日收到美国仲裁协会出具的结案回执,该仲裁案件已正式结案。

  三、股份赔偿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香港光峰已收到GDC开曼公司赔偿的GDC BVI公司8%股份(即20,682,627股),公司持有GDC BVI公司的股权比例增加至44%。

  四、对公司的损益影响

  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协议内容和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股份和现金的业绩补偿款计入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合计约为人民币3,800万元,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及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上述股份赔偿已完成,公司将根据赔偿进度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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