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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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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48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284,323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2172%减少至6.2170%。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斯”或“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投二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泰创投”)发来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按照2021年1月16日披露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创投二期、宁泰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即2,549,935股),减持期间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8月7日。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49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投二期”)、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泰创投”)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984,6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174%。其中,创投二期持有公司5,587,6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739%,宁泰创投持有公司1,396,9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435%。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1年1月14日起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创投二期、宁泰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即2,549,935股)。

  2021年8月6日,公司收到股东创投二期、宁泰创投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投二期、宁泰创投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00,293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结束。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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