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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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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4,449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开户银行以及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部相关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6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209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8月1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各开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与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未来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最终申请融资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用信额度为准,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6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304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8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凌伯琴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季清辉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安排,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通过综合授信可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活动需要。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银行、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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