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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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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36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4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采林路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4日

  至2021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特此提请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包括同意、反对、弃权、因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规定而被按照弃权处理)将同时视为其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即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按弃权处理)。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于2021年7月24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2.00,3,9

  A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1.00,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3,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17:00

  5、会议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6、联系人:朱曙光 李剑

  7、联系电话:0755-36807688-8010

  8、联系传真:0755-33631220

  9、异地股东亦可凭上述资料连同参会回执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3:股东大会回执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致: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拟出席/委托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采林路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举行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姓名/名称: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A 股):

  证件号码:

  日期:2021 年___月____日 签署(盖章):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2)。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37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3号)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611.68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55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86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开立了六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经公司第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批准,已使用98,999.6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惠州二期项目、金沙项目、平阳二期项目、石首项目以及永嘉二期项目已预先投入的98,999.64万元自筹资金;使用置换后剩余募集资金已向永嘉二期项目公司实缴资本金1,600万元,向惠州二期项目公司借款8,064.82万元,向金沙项目公司借款12,147.13万元,向平阳二期项目公司借款8,485.96万元,向石首项目公司借款1,267.63万元,向永嘉二期项目公司借款2,709.82万元,向金沙项目公司以增资形式拨付6,000万元,共计46,275.36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已使用39,282.63万元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7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共计为98,990,997.62元。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完成置换、向项目公司缴付资本金、提供借款以及增资,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03860310916)余额为0,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石首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540434620027)余额为0,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以上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与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7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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