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8)、《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经事后审查发现,其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价格披露有误,现将有关情况更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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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说明之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