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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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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企业对外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公司:指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发房产:指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厦门益悦:指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系建发房产控股子公司

  合诚股份或标的公司:指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909.SH)

  原股东:指合诚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和宾及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郭梅芬、聚惠(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盛泰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豪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38名股东

  厦门市国资委:指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2021年6月21日,厦门益悦与合诚股份原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厦门益悦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合诚股份原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39,485,830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9.69%),总转让价款为652,700,770元,每股转让价格为16.53元。同时,厦门益悦与黄和宾、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及郭梅芬等7名核心团队股东(以下简称“核心团队”)签署了《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建发房产与合诚股份及核心团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收购完成后,厦门益悦有权在第一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中推荐4名非独立董事(含董事长)及1名独立董事,拟取得合诚股份控制权。

  本次收购不触及要约收购,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收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53”号公告。

  2021年7月8日,合诚股份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申请豁免继续维护黄和宾先生控制权地位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股东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及郭梅芬所作出的维护黄和宾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

  本次收购事项相关信息亦可详见合诚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8月6日,厦门益悦收到厦门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建发国际全资子公司益悦置业收购合诚股份控制权事项的批复》(厦国资办〔2021〕161号),同意厦门益悦收购合诚股份控制权的事项。

  同日,厦门益悦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44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厦门益悦收购合诚股份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厦门益悦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三、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通过相关部门合规性确认及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随着本次交易的推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一方或双方主观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或其他协议约定的交易终止的情形出现、或有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形出现时,将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失败,交易能否最终顺利达成仍存在不确定性。

  前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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