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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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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092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截止2021年8月6日,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杨铿先生、杨武正先生、陈磊先生、迟峰先生、欧俊明先生、吕正刚先生、黄益建先生、何真女士、寇纲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武正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孔祥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孔祥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145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经2018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7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对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予以两次延长。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 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已由公司董事会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一、二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简历

  孔祥宇先生,现年37岁,本科学历,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职业资格。历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咨询顾问、经理、高级经理等职。2017年进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首席税务官。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093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截止2021年8月6日,实际表决监事3人,分别为康龙先生、蒋淑萍女士和雷鹏先生。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龙先生召集。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145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经2018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7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对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予以两次延长。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事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094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罗瑞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罗瑞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罗瑞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将由公司副总裁孔祥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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