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8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2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8月3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徐文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雄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选举为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雄斌先生提名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芳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胡芳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业务相关方签署上述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全体股东将以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3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徐文军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汪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文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及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徐文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汪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汪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徐文军先生和汪科先生之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徐文军先生、汪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他们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经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雄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在选举为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雄斌先生提名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经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易伟华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经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芳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胡芳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选举公司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以上各人员简历

  1、易伟华,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5年7月至1996年10月任广东南华集团总师办产品开发部技术员;1996年10月至2001年2月任江西长林机械集团销售总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深圳市新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2年12月至2004年8月任深圳市创明电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总监;2004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陕西怡佳宜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10年6月任大兆能源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沃格有限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沃格光电董事长,拟同时聘任为公司总裁(总经理)。

  2、张雄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0年5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2001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 2011年11月任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2011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副总经理。曾兼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宁金骏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拟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胡芳芳,女,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年10月至今任沃格光电证券事务代表,拟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业务相关方签署上述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全体股东将以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基本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对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且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全体股东将以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业务相关方签署上述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2、被担保人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内容为准。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优化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并且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为公司对外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可以有效解决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问题,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健康发展。同时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使用并应承担的担保余额为612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8%。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5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和2021年5月31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2日登记的总股本94,595,556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已回购的股份2,061,700股后的股份数量92,533,85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约0.05262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3股,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1年7月23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1年7月26日,以92,533,856 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122,355,71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2021年7月26日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94,595,556股变更为122,355,71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4,595,556元变更为人民币122,355,713元。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仍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6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3日

  至2021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 8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给公司。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务必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22日(8:0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沃格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13:45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二)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胡芳芳、彭云云

  (2)联系电话:0790-7109799

  (3)传真:0790-7109799

  (4)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沃格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