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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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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258 期收益凭证,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258 期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3、预计年化收益率:0.1%或5.6%,到期收益率以实际收益为准

  4、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5日

  5、产品到期日:2022年8月1日

  6、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自有资金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公告披露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如下:

  (1)已经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不适用

  (2)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

  五、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258 期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8,167.56 万元,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 号)同意注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66.6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资金及其后续投入。若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额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仍存在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或通过银行借款予以解决;实际募集资金若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587.43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0,418.86万元。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6月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825.81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825.8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125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资金及其后续投入。”本次拟置换资金与《招股说明书》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宏昌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昌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陆宝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跃芳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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