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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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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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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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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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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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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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3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5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1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英遂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8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其中关联董事尹英遂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经营团队薪酬与考核方案》。《2021年度经营团队薪酬与考核方案》主要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制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并全文刊登于2021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6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5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海燕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年7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5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公司 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下午 14:4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2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8月25日9:15至9:25,9:30至11:30 和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8月25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8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8月18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绵阳基地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2021年度经营团队薪酬与考核方案》
3、审议《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二)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1经公司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2021年5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2、上述议案2、3经公司2021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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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特别提示:近期,全国多个省份通报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为贯彻有关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就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提示如下: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不接受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参加,参加现场会议人员必须遵守参会地的防疫要求。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20日(9:30-16: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1年8月20日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21000 电子邮件:tzfzb@lierchem.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永恒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21000 电 话:0816-2841069
传 真:0816-2845140 邮 箱:tzfzb@lierchem.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58
2、投票简称:利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8月25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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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8 证券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