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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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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4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现将2021年7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1 年7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2021年1--7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71,058头,收入12,576万元,生猪销售均价56.51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8.8%、-32.3%、-32.8%。

  2021年7月份,公司销售生猪7,837头(其中:销售种猪893头、猪苗6,612头、肉猪及淘汰生猪332头),收入673万元,生猪销售均价29.56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14.5%、-19.6%、-5.8%,同比变动分别为6.3%、-56.3%、-64.9%。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公司生猪销售收入同比减少56.3%,主要原因是生猪销售均价同比大幅下降所致;2、公司生猪销售均价同比下降64.9%,主要原因是受国内生猪市场行情变化,价格回调影响所致。

  二、2021 年7 月份鸡产品销售情况

  2021年1--7月,公司累计销售鸡苗1,377万羽,收入1,694万元,鸡苗销售均价1.23元/羽,同比变动分别为-42.4%、-62.1%、-34.2%。

  2021年7月份,公司销售鸡苗176万羽(其中:销售商品代鸡苗176万羽、父母代鸡苗0万羽),收入199万元,鸡苗销售均价1.13元/羽,环比变动分别为-5.6%、2.0%、8.7%,同比变动分别为-34.4%、-32.7%、2.7%。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公司鸡苗销售量同比减少34.4%,主要原因是市场价格低迷,为减少损失降低产量和销量;2、公司鸡苗销售收入同比减少32.7%,主要原因是受销量减少影响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畜禽养殖业务的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2、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仅作为阶段性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3、基于非洲猪瘟疫情对养猪行业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未来出栏量仍存在月度波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4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广弘控股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1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情况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创投)计划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1年08月04日止(自首次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广弘控股股份,累计增持广弘控股股份比例(含 2020 年12月28日至2021年02月05日已增持的股份)不低于广弘控股已发行总股本1%,不超过2%,即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5,837,903股,不高于11,675,806股。

  2、根据增持计划,截止2021年8月4日,广弘资产及广弘创投对广弘控股实施增持计划时间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业《关于增持广弘控股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完成增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告知函称按照2021年2月5日函告的增持计划,广弘资产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弘创业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交易方式对广弘控股股份进行了增持,截止2021年8月4日,广弘资产及广弘创投对广弘控股实施增持计划时间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计划

  基于对广弘控股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价值成长的认可, 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弘控股投资者权益,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计划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 2021年08月04日止(自首次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广弘控股股份,累计增持广弘控股股份比例(含 2020 年12月28日至2021年02月05日已增持的股份)不低于广弘控股已发行总股本1%,不超过2%,即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5,837,903股,不高于11,675,806股。

  3、其他说明事项

  (1) 上述增持计划可能因广弘控股股价波动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和增持股份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2)相关承诺:广弘资产及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广弘控股股份。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人名称: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方式: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3、增持股份时间、数量及比例

  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8月04日,广弘创投以自有资金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广弘控股股份6,768,834股,占广弘控股总股本的1.16 %,增持使用资金4190万元。根据增持计划,本次增持时间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广弘资产及广弘创投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注:本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广弘控股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广弘控股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广弘控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期间,广弘资产及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遵守增持承诺,未有减持其所持有广弘控股股份的行为。

  4、增持完成后,广弘资产及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承诺: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广弘控股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1、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均具备增持广弘控股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且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增持广弘控股股份的情形;

  2、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本次增持广弘控股股份的目的、计划和后续安排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3、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本次增持不影响广弘控股的上市地位,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以要约形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4、广弘资产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

  5、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本次增持广弘控股的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不存在法律障碍;

  6、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影响广弘控股的上市地位,广弘控股的独立性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广弘控股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完成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2、承诺函

  3、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广弘资产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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