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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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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3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王锋先生、焦崇高先生、袁亮先生、焦梦远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吴春岐先生、许艳华女士、徐宗宇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主要审议以下议题: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锋先生、袁亮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途普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产品暨关联交易之第二修正案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接受途普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委托,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其提供的轮胎产品规格,持续地制造并交付轮胎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续签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号)。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锋、焦崇高、袁亮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 PrometeonTyre Group S.r.l.委托生产产品暨关联交易之第二修正案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接受PrometeonTyre Group S.r.l.委托,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其提供的轮胎产品规格,持续地制造并交付轮胎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续签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号)。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锋、焦崇高、袁亮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王锋先生,56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首席执行官,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焦作市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共焦作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曾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一届、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董事会董事,倍耐力轮胎公司高级战略顾问,倍耐力工业胎公司首席整合管理官。

  焦崇高先生,52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本公司董事。现任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曾任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财务部部长,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袁亮先生,37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首席运营官,拥有中、美、澳注册会计师资质。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并曾兼任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司库总监。

  焦梦远先生,58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本公司董事。现任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兼任焦作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吴春岐先生,50岁,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土地管理学博士后,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城市学院众城智库院长、中国不动产(自然资源)登记研究院院长、教授。兼任中国不动产(自然资源)登记协同创新中心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土地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城市管理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土地法研究会副会长。

  许艳华女士,65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一汽集团规划部部长、一汽集团副总工程师。现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务副秘书长,兼任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秘书长、中国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秘书长、中国汽车芯片产业战略联盟副秘书长、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秘书长。

  徐宗宇先生,59岁,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经贸学院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理事、上海市会计与财务专业评估专家。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4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王仁君先生、齐春雨先生、原雷庆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关联监事王仁君先生、祁荣女士、刘晨红女士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途普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产品暨关联交易之第二修正案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接受途普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委托,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其提供的轮胎产品规格,持续地制造并交付轮胎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续签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号)。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齐春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 PrometeonTyre Group S.r.l.委托生产产品暨关联交易之第二修正案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接受PrometeonTyre Group S.r.l.委托,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其提供的轮胎产品规格,持续地制造并交付轮胎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续签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号)。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齐春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王仁君先生,59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历任河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成型分厂技术副厂长、内胎分厂副厂长、企业管理部副部长、农用胎分厂厂长、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农用胎分厂厂长、人力资源和企业管理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和人力资源部部长。

  齐春雨先生,45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本公司监事。现任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纪委办副主任。曾任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中化化工科技总院企业管理处律师,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资产运营部律师、监事部律师,辽源厂厂长助理。

  原雷庆先生,48岁,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本公司监事。现任焦作市国有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焦作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5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2月14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7日、2019年7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3、2019年8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585,1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8月13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4.42元/股。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585,100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日公司总股本的1.17%。

  根据《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锁定期为2019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14日。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相关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1年8月14日届满,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的有关规定,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公司召开了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2月14日。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公司股票,一旦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2月14日。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6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取得独立董事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范围内,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途普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产品暨关联交易之第二修正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接受 Prometeon Tyre Group S.r.l.委托生产产品暨关联交易之第二修正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推动产品、市场结构调整,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公司已于2019年分别与途普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途普贸易”)、Prometeon Tyre Group S.r.l.(以下简称“PTG”)签订了《委托生产协议》,并于2020年分别与途普贸易、PTG签订了《委托生产协议之第一修正案》,接受委托生产相关轮胎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2020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公告。

  上述《委托生产协议之第一修正案》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公司拟与途普贸易、PTG续签《委托生产协议之第二修正案》,公司继续接受途普贸易、PTG的委托,按照其提供的轮胎产品规格,持续地制造并交付轮胎产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途普贸易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7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4月28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七层712室;经营范围:批发农用轮胎及其内胎和垫带、重型车辆(如各类卡车、公路牵引车、重型拖车、公共汽车、农用拖拉机、林用拖拉机、推土机和工程车辆)轮胎及其内胎和垫带;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出版物除外)、汽车配件和部件、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合成及天然橡胶、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PTG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的境外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0.00欧元;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6日;法定地址:Viale Sarca no. 222, Milan, Italy;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研发、测试、生产、销售适用于重卡车、道路拖拉机、重型拖车、货运汽车、公共汽车、农业拖拉机、林业拖拉机、推土机、工业机车等重型机车的轮胎及内胎。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途普贸易、PTG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公司与途普贸易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及《委托生产协议之第二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途普贸易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途普贸易作为委托方,委托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其提供的轮胎产品规格,持续地制造并交付轮胎产品。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成本包括原材料、制造成本、仓储成本、运输成本、研发成本及相关管理费用等全成本,加成比例不低于5%。

  3.其他安排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对于替换市场产品,付款期为发票开具后的30天内;对于配套市场产品,付款期为发票开具后的90天内。

  (二)《委托生产协议之第二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1.对《委托生产协议之第一修正案》的延期

  双方约定《委托生产协议之第一修正案》的期限在2021年6月30日到期后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委托生产协议所有其他条款及其附件仍继续有效。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关联交易顺利实施,完成生产经营目标。

  四、公司与PTG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及《委托生产协议之第二修正案》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PTG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PTG作为委托方,委托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其提供的轮胎产品规格,持续地制造并交付轮胎产品。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成本包括原材料、制造成本、仓储成本、运输成本、研发成本及相关管理费用等全成本,加成比例不低于5%。

  3.其他安排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期为发票开具后的60天内,以现金支付。

  (二)《委托生产协议之第二修正案》主要内容

  1.对《委托生产协议之第一修正案》的延期

  双方约定《委托生产协议之第一修正案》的期限在2021年6月30日到期后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委托生产协议所有其他条款及其附件仍继续有效。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关联交易顺利实施,完成生产经营目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是公司引进倍耐力技术、提升轮胎制造能力、积极开拓业务的成果,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更好发展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遵循了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及该类关联交易形成依赖。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前述议案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生产相关轮胎产品,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上述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469    证券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7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4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焦作市焦东南路48号公司行政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4日

  至2021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8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详细内容详见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4、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8月23日。

  5、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6、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会期预计半天。

  (二)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证出席会议。

  (三)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48号

  2、邮政码编:454150

  3、电话:0391-3999080   传真:0391-3999080

  4、联系人:孙晶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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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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