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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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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106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于2021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申报

  请各债权人于2021年9月6日前向管理人的以下债权申报通讯地址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2021年7月30日)、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二份)。

  债权申报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3601

  联系人: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俞晓秋律师

  联系电话:0755-83454606-813/804、19925276763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深圳中院系决定对猛狮科技进行预重整,是否受理猛狮科技重整将由深圳中院依法审查决定。因此,猛狮科技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猛狮科技重整,为便于预重整工作与后续重整程序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减少重复申报债权的流程,各债权人在猛狮科技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可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对于申报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的前一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猛狮科技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深圳中院裁定确认为准。猛狮科技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除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也将刊登在《深圳特区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107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松岳”)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沪0114破2号),因上海松岳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上海松岳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认定上海松岳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裁定受理南通合盈电器有限公司对上海松岳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被申请破产清算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32621700W

  3、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园区路268号3幢1层A区、2层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3,5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张立竹

  7、成立日期:2015年4月23日

  8、经营范围:从事车用和储能用电源系统及电池管理系统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从事各型号(电动汽车电池组、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电池组、储能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组及电池管理系统的组装,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松岳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

  以上2020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申请人对上海松岳的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上海松岳已进入破产程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上海松岳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上海松岳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上海松岳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7,647,507.72元,负债总额为58,776,741.03元,净资产为-31,129,233.31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海松岳的经营性债权额为1,617.81万元,该等普通债权极大可能存在因不能足额偿付而导致部分损失的风险,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对该部分债权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由于上海松岳长期亏损并结合其业务和资金状况,公司在2020年度已对上海松岳的长期股权投资3,500.00万元计提了全额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对上海松岳的上述债权损失将全额计入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具体影响金额待上海松岳管理人指定的评估机构针对清算资产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后确定。

  四、风险提示

  上海松岳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海松岳事项的进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0114破2号)。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108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太鼎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太鼎”)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沪03破61-1号),因上海太鼎在与朱猛的劳动纠纷中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且上海太鼎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上海太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裁定受理朱猛对上海太鼎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被申请破产清算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太鼎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7H84X

  3、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南路888号2201 J18室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张立竹

  7、成立日期:2016年3月3日

  8、经营范围:从事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实验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

  以上2020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申请人对上海太鼎的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上海太鼎已进入破产程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上海太鼎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上海太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上海太鼎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3,312,371.70元,负债总额为5,313,535.16元,净资产为37,998,836.54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海太鼎目前尚不存在经营性债权,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6,820.91万元,由于上海太鼎已停止经营且资金短缺,该等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风险,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对该部分股权投资计提相应减值损失,并计入2021年度经营业绩。具体影响金额待上海太鼎管理人指定的评估机构针对清算资产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后确定。

  四、风险提示

  上海太鼎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海太鼎事项的进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03破61-1号)。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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