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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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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1-07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0年7月22日,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苏加旭、李建强、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鑫投资”)、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安雄创”)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目前尚未裁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闽05 财保5号],对公司与苏加旭、李建强、固鑫投资、南安雄创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申请财产保全事项作出裁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二、仲裁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初始业务执行事项结果单》、《证券司法执行要求明细单》,公司就与苏加旭、李建强、固鑫投资、南安雄创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执行完毕,苏加旭、李建强、固鑫投资、南安雄创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股份冻结情况如下:

  ■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涉及的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次公告涉及的仲裁事项尚未裁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初始业务执行事项结果单》、《证券司法执行要求明细单》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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