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6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5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杨晓民、朱晓文、姚朴和独立董事谢石松通讯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增持中信证券股份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拟增持中信证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绩效与薪酬清算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吴勇高回避表决。
根据《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管理的相关人员2020年度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清算,并根据清算结果核算了绩效薪酬。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6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5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增持中信证券股份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增持中信证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6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持中信证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持中信证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或控股/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3亿港币(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增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股份。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公司现将拟增持中信证券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金控”)于2020年1月向中信证券及其全资子公司交割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于2020年3月收到中信证券发行的809,867,629股A股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决策,广州越秀金控通过沪港通累计增持中信证券106,494,000股H股股份。目前,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中信证券916,361,629股股份,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7.09%,是中信证券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全部按照权益法予以会计处理。
为巩固在中信证券的主要股东地位,基于独立的市场研判,公司或控股/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3亿港币(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进一步增持中信证券股份。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关联交易,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除已获股东大会授权的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外,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证券投资21亿元人民币,累加本次增持后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持中信证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投资标的介绍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注册资本:1,292,677.603万元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25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所属行业: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
股权结构:中信证券是 A+H上市公司,目前A股股本10,648,448,329股,H股股本2,278,327,700股,合计总股本12,926,776,029股;无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是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披露的2017年以来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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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中信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增持中信证券股份后,公司将继续依法享有中信证券股东权利,所增持的股份仍将按照权益法予以会计处理。
三、投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控股/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3亿港币(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增持中信证券股份。增持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时间、增持单价等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信证券经营稳健,2020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水平等均居国内证券行业首位,预计本次增持将巩固公司在中信证券的主要股东地位,优化对中信证券的持股配置,为公司带来较稳定的投资回报。
五、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中信证券业绩波动风险
尽管中信证券目前业绩较为稳定,但仍可能因市场因素或自身经营不当等原因,导致业绩出现波动,进而影响公司投资收益。
(二)操作风险
如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有可能出现短线交易等情况。
公司具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审慎执行本次增持,全方位控制风险。
六、过去12个月的证券投资情况
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外,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证券投资21亿元人民币,主要情况如下:
(一)增持中信证券H股
2021年1月,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决策权限内同意广州越秀金控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增持中信证券股份。据此,广州越秀金控通过沪港通累计增持中信证券106,494,000股H股股份。
累加本次增持,公司连续12个月对同一标的的投资额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0%。
(二)购买理财产品
2021年6月,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决策权限内同意使用闲置资金6亿元人民币,购买全资子公司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资管类理财产品,该产品底层投向收益稳定、买售灵活、风险较低的国债,公司目前已投出5亿元人民币。
以上证券投资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内控制度予以执行,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均未使用募集资金,亦未发生风险事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完成与中信证券对证券资产的重组后,中信证券稳健的业绩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基于独立的市场研判,公司拟进一步增持中信证券股份。相关投资要素的设定合理审慎,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八、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的具体事项,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增持进度及由此带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监控,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本次增持的重大执行进展,并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履行权益变动的信息报告与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6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通知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1)和《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5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2,145,874,0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95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070,137,8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19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75,736,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1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76,627,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8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9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75,736,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1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9,346,8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62%;反对2,56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5%;弃权10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954,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111%;反对2,56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527%;弃权10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2%。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恕慧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2,92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5%;反对2,864,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677,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93%;反对2,864,8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87%;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9,346,8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62%;反对2,6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9%;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954,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111%;反对2,6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36%;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4%。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恕慧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0,66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71%;反对11,306,5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3270%;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271,3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795%;反对11,306,5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551%;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4%。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恕慧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9,401,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26%;反对2,56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5%;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008,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19%;反对2,56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527%;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4%。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恕慧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洪彬、马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