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 年7月3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合作投资设立新鑫硅材料(乐山)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4,200万元,与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协鑫”)合作投资设立新鑫硅材料(乐山)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双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的合作方式,共同投资建设首期20万吨/年工业硅粉加工项目(首期预计投资1亿元),该项目优先供应乐山协鑫颗粒硅项目的硅粉需求。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200万元,占股比例为70%,乐山协鑫出资1,800万元,占股比例为30%。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合作事项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公司设立与项目建设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合作投资设立泰兴安福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市兴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兴安”)出资1,020万元,与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实业”)共同出资成立泰兴安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双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的合作方式,合作建设1万吨/年六氟磷酸锂原材料项目,主要用于为多氟多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提供化学原材料。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泰兴兴安出资1,020万元,占比51%,多氟多实业出资980万元,占比49%。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合作事项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公司设立与项目建设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