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长城久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城久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7月28日起对本基金的开放期设置进行调整,将每一开放期设置由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调整为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据此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现将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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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作相应调整。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