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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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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倍杰特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鹏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与了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74)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申购。上述新股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所管理部分基金的托管人。本次发行价格为4.57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数量及金额如下:

  ■

  本公司参与本次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允。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鹏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71号文注册,鹏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1年07月1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07月28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现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21年08月04日。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21年07月0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8日

  鹏华丰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和网站(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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