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4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根据其整体发展规划,以不低于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阳光投资”)整体权益价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中船阳光投资10%的股权,并授权中船九院管理层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有关规定操作各项工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临2021-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072 证券简称 :中船科技 编号:临2021-035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将以不低于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阳光投资”)10%股权经评估的整体权益价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本次交易尚未确认交易对象。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中船九院将以不低于中船阳光投资经评估的整体权益价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10%股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船阳光的资产总额313,994.81万元,负债总额324,312.71万元,净资产-10,317.89万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1028号资产评估报告,中船阳光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4,210.00万元,评估增值额为人民币52,989.57万元,本次转让的相应比例权益价值为4,421.00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7月31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已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中船九院以不低于中船阳光投资经评估的整体权益价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10%股权,并授权中船九院经理层结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有关规定操作各项工作。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通过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股权,目前交易对象尚不确定。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徐州市泉山区黄河西路 118号蓝湾商务广场北区7号楼1单元103、104室
法定代表人:刘东锋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08日
经营范围:投资项目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安置房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船九院持有中船阳光投资10%股权,上海昊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川置业”)持有中船阳光投资90%股权。上述股权清晰,昊川置业以持有的中船阳光投资90%股权为中船九院给中船阳光投资提供的6亿元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其他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交易标的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9,050.71万元,负债总额348,650.76万元,所有者权益-9,600.0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51.41万元,审计机构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分所。
截止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13,994.81万元,负债总额324,312.71万元,净资产-10,317.8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7.78万元,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拟出让的中船阳光投资10%股权以不低于评估值公开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对中船阳光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中船阳光投资于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7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4,210.00万元,评估增值额为人民币52,989.57万元,拟转让的相应比例权益价值为4,421.00万元。
(三)其他涉及债权和担保事宜
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船九院为中船阳光投资提供了人民币6亿元的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将于2021年10月18日到期。股东方昊川置业以其持有的中船阳光投资90%股权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其上级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90%)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在本次交易中,要求交易对象在签署完成产权交易合同后,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为中船阳光投资偿还上述委托贷款及利息并提供担保,同时,待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本次交易对象将其持有的股权质押给中船九院,直至中船阳光投资完成上述委托贷款偿还事宜。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排等其他安排。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中船九院的发展需要和整体工作安排,因本次股权转让系通过公开挂牌的形式进行,交易对象不确定,存在转让交易不成功的风险。若中船九院能以不低于中船阳光投资经评估的整体权益价值完成10%股权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将对公司在该交易发生当期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10630)
3、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1028号)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