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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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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3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26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号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196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厉宝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564,947,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3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561,876,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62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07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4,032,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60,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07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02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52%;反对2,96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8%;弃权960,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63%;反对2,9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5258%;弃权960,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79%。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0,96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6%;反对3,01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4%;弃权960,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96%;反对3,0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725%;弃权960,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7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0,96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6%;反对3,01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4%;弃权960,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96%;反对3,0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725%;弃权960,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27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740,8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20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24,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637%;反对2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740,8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20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24,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637%;反对2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740,8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20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24,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637%;反对2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740,8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20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24,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637%;反对2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维、赵力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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