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一、 风险概况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锦公司”)经营的电子通信设备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锦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19,628.24万元,扣除已收到预收货款后剩余未交付的库存货值17,737.84万元,扣除已收到预收货款后后续可能增加存货的金额17,783.76万元,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损失的风险。
上述风险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将产生不利影响,中锦公司正全力核查执行异常合同的具体情况,以及应收款项逾期的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前述风险事项。截至本公告日,中锦公司已向合同相对方发送催款函,催告其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及时付款。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后续将采取相应措施和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继续与客户协商相关合同的履行计划,妥善管理相关存货,同时也将不排除通过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客户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尽最大可能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锦公司电子通信设备业务的供应商、客户与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主营业务的供应商、客户没有重叠。上述事项合计金额55,149.8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相关业务风险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平稳。截至2021年7月21日,账面货币资金余额376,298.96万元,不受限资金余额310,199.87万元,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894,430.58万元。公司当前经营所需资金充裕,考虑中锦公司电子通信设备业务风险后,仍不会影响公司和中锦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产业,稳步推进各项业务。
一、 风险事项概述
(一) 业务情况说明
1、 业务模式
中锦公司自2015年起在主营业务延伸的基础上,开展电子通信设备的采购及销售业务,该业务核心产品为无线自组网通信设备,该产品即可介入现有宽带网络,也能够独立组网运行,不依托现有宽带,能满足特定环境的通信需求。
该业务的销售模式:客户预先支付10%的预付款,中锦公司在收到预付款后180天内交货,客户对产品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90%的尾款。
该业务的采购模式:根据合同约定,中锦公司向生产工厂进行采购,以6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预付100%的采购款,生产工厂的生产周期为175天。
2、 业务主体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7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吴毅民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91号20-25楼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2900万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开展补偿贸易业务,经营转让贸易,易货贸易,为本公司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组织原辅材料,服装及纺织品的生产,国内贸易;实业投资,实物租赁,仓储(危险品除外),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招标代理;农药销售;初级农产品,粮油销售、食品经营;化妆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股63.5%;江苏中锦锦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6.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锦公司总资产285,95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99,989万元,存货16,523万元,预付款项44,940万元;总负债217,680万元,其中:应付票据32,482万元,应付账款34,904万元,合同负债18,954万元,其他应付款101,584万元,其他流动负债913万元;净资产68,275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154,776万元,营业成本144,231万元,净利润3,0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未为中锦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通过统借统还方式为中锦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中锦公司账面短期借款22,86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6,057万元,进出口押汇6,803万元。
(二) 应收账款逾期风险
中锦公司与客户航天神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神禾”)签订了系列电子通信设备销售合同。截至本公告日,航天神禾在收到产品后,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导致的逾期应收账款合计19,628.2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3%。中锦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催告,若应收账款不能足额收回,将导致坏账损失,进而影响公司利益。
(三) 相关存货可能无法足额变现的风险
根据中锦公司与航天神禾签订的设备定制合同约定,中锦公司应在收到航天神禾的预付款后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货,并根据指令在指定地点交货。截至本公告日,中锦公司与航天神禾签订的部分设备定制合同交货期已届满,中锦公司为避免损失扩大,将备足的货物延缓交货,对应形成了存货金额(扣除已收到的预付款)为17,737.84万元。鉴于航天神禾发生违约行为在先,并且合同货物暂缓交付有2021年5月24日航天神禾向中锦公司出具的《关于暂缓交付合同货物的通知》为依据,中锦公司延期交付订单货物有充分依据,货物延期交付并非由中锦公司原因造成,因此预收款退回的风险较小。
截至本公告日,中锦公司暂缓交付存货货值(扣除已收到的预付款)为17,737.84万元。上述金额合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8%。存货可能因无法足额变现,导致存货减值风险。
(四) 可能增加存货且无法足额变现的风险
根据中锦公司与神禾公司部分设备定制合同约定,合同项下将有总计21,819.40万元货物应于2021年8月5日和2021年9月29日待交付,如届时逾期应收账款问题仍未解决,上述待交付合同货物将可能形成新增存货,可能增加存货的金额(扣除已收到的预付款)为17,783.76万元。上述金额合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9%。存货可能因无法足额变现,导致存货减值风险。
二、 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各项措施
(一)公司全力核查应收账款大额逾期原因及存货相关情况,中锦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集中力量处理前述风险事项。同时公司也将进一步梳理内部控制流程、加强重大业务风控核查。
(二)截至本公告日,中锦公司已多次向应收账款相对方催收,并已发送催款函,催告其尽快将逾期未支付的货款汇至公司账户。后续将不排除通过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客户延迟付款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尽最大可能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就合同执行异常以及存货处置变现不足的风险,公司已向合同相对方催告其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后续将不排除通过采取法律措施对客户追究其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尽最大可能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依法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勤勉尽责,保障上市公司稳定经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 风险提示
中锦公司出现的前述风险事项或将导致以下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
(一)鉴于中锦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虽已积极采取各类措施多方催收,但部分应收账款收回仍存在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
(二)暂缓交付形成的存货,及可能增加的存货,可能无法足额变现,存在存货减值,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中锦公司电子通信设备业务的供应商、客户与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主营业务的供应商、客户没有重叠。上述事项合计金额55,149.8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上述业务风险事项若造成损失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目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平稳。截至2021年7月21日,账面货币资金余额376,298.96万元,不受限资金余额310,199.87万元,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894,430.58万元。公司当前经营所需资金充裕,考虑中锦公司电子通信设备业务风险后,仍不会影响公司和中锦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公司将聚焦主营产业,稳步推进各项业务。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认真落实应对此次风险事项的各项措施,妥善处理本次风险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769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全文内容如下: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你公司盘后提交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锦公司)与客户航天神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电子通信设备销售合同出现应收账款逾期,大额存货或无法足额变现等合同执行异常情形,合计金额55,149.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相关事项可能对公司构成重大风险。为督促你公司妥善处理相关事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明确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及会计师核实中锦公司电子通信销售业务开展模式、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关系、资金与货物流转情况、生产资料与业务规模匹配性等,明确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是否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二、请你公司全面、审慎评估前述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及时、充分地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三、请你公司查明合同出现执行异常情形的具体原因及责任人,并就此次风险事项的调查及处置进展,按规定及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履职,依法依规充分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尽量减少相关风险事项产生的不利影响,全力保障上市公司稳定经营、规范运作。
请你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披露,并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妥善处理相关风险事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工作函》的各项要求,妥善处理本次重大风险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法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