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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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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达成债务和解,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信托计划受益权、质押贷款债权等资产(以下合称“抵债资产”)的全部权利转移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用于抵偿公司对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到期未偿还债务(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ST安信,600816)已于2021年7月16日下午临时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公司申请自2021年7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

  2.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7 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交易日。

  3. 公司股票价格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因此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股价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形。

  4.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交易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5.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相关文件。

  6.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同时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7.2021年7月23日,公司与交易对方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

  8.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了目前阶段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46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达成债务和解,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信托计划受益权、质押贷款债权等资产的全部权利转移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用于抵偿公司对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到期未偿还债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估值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及估值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在与交易对方的协商过程中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传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51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375,310,335股,发行价格为2.06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13,139,29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上海砥安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投资者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375,310,335股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5,469,137,919元增加至不超过9,844,448,254元。

  本次发行尚需有权主管机关核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需以有权主管机关的核准方案以及最终发行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投资者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375,310,335股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将发生变更,因此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对《安信信托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第六条

  原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69,137,919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44,448,254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原:“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469,137,919股”。

  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9,844,448,254股”。

  本次发行尚需有权主管机关核准后方可实施,因此,上述修订条款中涉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的股份总数需以有权主管机关的核准方案以及最终发行结果为准。董事会拟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邵明安在《公司章程》报请核准的过程中,根据有关监管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等提出的修订要求以及最终发行结果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必须且适当的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董事会将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资本管理及使用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未来三年资本管理及使用规划(2021年-2023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达成债务和解,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信托计划受益权、质押贷款债权等资产的全部权利转移给中国银行用于抵偿公司对中国银行的到期未偿还债务。经测算,抵债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均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相应指标的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达成债务和解,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信托计划受益权、质押贷款债权等资产的全部权利转移给中国银行用于抵偿公司对中国银行的到期未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计通过《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计通过《关于公司和中国银行、信保基金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和中国银行、信保基金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高天国先生。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44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向特定对象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砥安”)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375,310,335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上海砥安将持有公司44.44%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21年7月23日,上海砥安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前,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之杰”)持有公司2,867,929,3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4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高天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上海砥安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该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上海砥安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4,375,310,335股股票,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海砥安将持有公司4,375,310,335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44.44%,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上海砥安,公司将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对象的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怿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32号1612-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海砥安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44.44%,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砥安的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和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上海砥安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表决权比例均未超过30%,单一股东不足以对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且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发现其他股东与上海砥安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根据上述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风险提示

  1.根据《认购协议》的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生效条件为:《认购协议》已有效成立;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认购等相关事项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必要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认购等相关事项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必要的批准;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非公开发行条件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审批。

  2. 鉴于上述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39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为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砥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海砥安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砥安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上海砥安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375,310,335股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13,139,290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与上海砥安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海砥安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砥安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尚需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砥安

  1. 基本情况

  ■

  2. 关联方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上海砥安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上海砥安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3. 主营业务情况

  上海砥安于2021年7月22日设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砥安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4.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海砥安于2021年7月22日设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砥安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5. 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上海砥安于2021年7月22日设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交易标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上海砥安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4,375,310,335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公司与上海砥安签订《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1. 本次非公开发行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7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并按“进一法”保留元后两位小数的金额。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的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届时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四、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与上海砥安签署了《认购协议》。

  2. 股份认购

  (1) 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7月24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并按“进一法”保留元后两位小数的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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