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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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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1-32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23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1-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35)。

  备查文件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1-33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7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23日下午14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顺利实施,公司监事会对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无异议。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1-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1-34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1-35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32、33、34号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8月5日9:00-17:00。

  2、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8月5日下午17时前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1年8月5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735593     传真:0755-83735566

  登记邮箱:dongban@e-huafu.com(请发送登记资料以后,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电话确认)

  联 系 人:孙献       邮编:518045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2;投票简称:“华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9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天)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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