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1-32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通知于2021年7月14日以书面、短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东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委派樊星、韩莉同志到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樊星同志担任控股子公司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意提名韩莉同志担任控股子公司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2、关于修订《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2021版)》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投资人保护机制示范文本(2021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流程,特对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因公司2020年6月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议定期限已至,董事会同意在理财产品选择标准、实施方式等相关要求不变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详见公告:2021-34《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二、备查文件
1、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1-33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4日以书面、短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委派樊星、韩莉同志到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2、《关于修订〈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3、《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核意见》;
2、《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1-34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由公司财务部、审计法务部、投资部组成的理财产品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相关要求,完成理财产品的询价、筛选、审核、报批及后续跟踪工作。前期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属于银行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属于安全性最高的理财产品之一。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1笔,累计滚动资金规模达到60,000万元。其中已到期赎回的6笔理财产品均达到产品预期最高收益,共实现利息收入362.65万元,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相比利息收入增加178.08万元,收入增长率达到96%,实现了资金的保值增值。5笔未到期理财产品预估收益为576.34万元(按预期最高利率测算)。与同期银行存款相比收益增加271.45万元,收益增长率达8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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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品种
1、产品收益率不低于3%,以短期项目为主,滚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80天,最长不超过1年;
2、受托理财金融机构从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前20名且不低于万亿规模的商业银行、评级为A级且资管业务营业收入排名前5的券商中选取,不得选取私募机构;理财产品从货币市场、国债、AA+级债券等低风险产品中选取,原则上购买公募和央企产品,省级产品须符合当前产业支撑,不允许购买私募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投资产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80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投资所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1、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申购管理。
2、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及监控及道德风险。
(二)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预防并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成立专门工作组,公司财务部、审计法务部、投资部等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筛选、审核、报批、后续跟踪等事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出具收益情况报告。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产品受托金融机构,原则上以评级高、资质优良的银行及证券公司为主,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行为。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董秘办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理财产品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80天,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执行情况及收益状况均达到预期,很好地实现了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其风险可控。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