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07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8月5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府街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5日
至2021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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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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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在邮件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所列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件须在2021年7月30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公司指定联系邮箱。
(二)登记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府街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坚强
联系电话:0411-62783333-6057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府街1号
电子信箱:kedecnc@dlkede.com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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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03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进行调整和重新分配,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意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6.0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52.4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0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9,152.45万元,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97,624.29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和重新分配,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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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采取自筹资金的方式补足。
三、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快速推进募投项目“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设,公司决定增加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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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本次增加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即通过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借款的方式,在银川市金凤区工业园金丰路96号2号进行电主轴的产业化建设。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系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和重新分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是为了加快募投项目“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的建设进度。
上述调整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战略布局,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因此本次相关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并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以上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并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以上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具备一致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04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定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募投项目“航空航天关键主要部件整体加工解决方案研发验证平台”,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6.0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52.4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0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9,152.45万元,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97,624.29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定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募投项目“航空航天关键主要部件整体加工解决方案研发验证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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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上述募投项目后,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建设实施该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取消后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故不涉及取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相关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本着科学、合理、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公司决定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上述募投项目。
本次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上述募投项目,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定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募投项目“航空航天关键主要部件整体加工解决方案研发验证平台”具有合理性,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定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募投项目“航空航天关键主要部件整体加工解决方案研发验证平台”,以上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05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6.0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52.4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0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核对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内容。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01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并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以上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定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募投项目“航空航天关键主要部件整体加工解决方案研发验证平台”,以上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06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资金需求安全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核对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内容。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02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具体情况,对《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8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06号”《验资报告》,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804万元变更为9,072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804万股变更为9,072万股。
公司已完成发行并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该《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启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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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