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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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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2021-048
债券代码:137104 债券简称:20卧龙EB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20年度利润分配除息日2021年7月19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5元/股(含15元/股)调整为14.85元/股(含14.85元/股)。

  一、 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了八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回购期间为2021年2月23日至2022年2月22日。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4)。公司于2021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公司股份的回购,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公司股份回购,累计数量为13,264,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24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2.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28,273.80元(不含交易费用)。目前公司回购股份的事项正在有序的进行中,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持续披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了《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7),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6日登记的总股本1,315,262,586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已回购的股份13,264,800股后的股份数量1,301,997,7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约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5,299,667.90元(含税)。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1年7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线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85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01,997,786×0.15)÷1,315,262,586≈0.1485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5.00-0.1485)+0]÷(1+0)≈14.8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4.8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2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 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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