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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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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43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1年7月16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王进董事长、李方吉董事、郑云鹏董事、李葆冰董事、毛庆汉董事、沙奇林独立董事、沈洪涛独立董事、王曦独立董事、马晓茜独立董事、尹中余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饶苏波董事、陈泽董事均委托王进董事长,文联合董事、梁培露董事均委托郑云鹏董事,阎明董事委托李葆冰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进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清洁能源比重,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股东投资建设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项目总投资38.2亿元,资本金按照总投资的20%设置为7.64亿元。扣除前期注入的资本金0.22亿元、1.6亿元,剩余5.82亿元资本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由各股东按所持股比向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分批增资解决,其中,公司按照80%股权比例后续需拨付资本金4.656亿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45)。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王进、郑云鹏、陈泽、李方吉、李葆冰、毛庆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王进、郑云鹏、陈泽、李葆冰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李方吉为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推荐;毛庆汉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上述公司均为我公司股东。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同意推荐王进、郑云鹏、陈泽、李方吉、李葆冰、毛庆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同意推荐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已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参考公司发展、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独立董事、独立监事履职工作量和专业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从每人每年税前8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4万元人民币,公司独立监事薪酬从每人每年税前5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8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周一)下午2:30在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46)。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王进先生,1963年5月出生。南京工学院工学学士,暨南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韶关发电厂锅炉检修车间主任,珠海发电厂筹建处工程技术部部长,珠海发电厂副厂长,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珠海发电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经营管理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兼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进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王进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王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云鹏先生,1968年10月出生。华南理工大学工学学士,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任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兼广东粤电环保工程管理分公司总经理,黄埔发电厂厂长、党委书记、粤华发电公司总经理,广东粤电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郑云鹏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郑云鹏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郑云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泽先生,1969年1月出生。重庆大学工学学士,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法律事务与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曾任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陈泽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陈泽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陈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方吉先生,1967年11月出生。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工学学士,天津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曾任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工程师,深圳市前湾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战略发展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李方吉先生为本公司股东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推荐,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李方吉先生与之存在关联关系。李方吉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李方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葆冰先生,1974年9月出生。陕西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曾任广州市岭南国际企业集团公司预算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经营部总监,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兼深圳天鑫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党支部书记。

  李葆冰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李葆冰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李葆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毛庆汉先生,1974年10月出生。湖南大学学士,华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工程师。现任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广州发电厂西村热电厂党总支部书记、厂长,广州发电厂副总经理,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党总支部书记,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党总支部书记、总经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兼安健环管理部总经理,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毛庆汉先生为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毛庆汉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毛庆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沈洪涛女士,1967年8月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会计研究》编委,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公司咨询顾问、暨南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

  王曦先生,1970年4月出生。中山大学经济学博士。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中山大学中国与转型开放经济研究所所长。兼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农商银行、泛华金融服务集团、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外部董事。曾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

  马晓茜先生,1964年3月出生。华南理工大学工程热物理博士。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重点实验室主任,兼任广州市能源学会理事长、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系主任、副院长。

  尹中余先生,1969年2月出生。西北农业大学农村金融专业硕士。现任联储证券总裁助理。曾任国泰君安并购业务董事、上海隆瑞投资顾问公司执行董事、长城证券并购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44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监事会召开时间:2021年7月16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监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实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施燕监事、黎清监事、江金锁独立监事、朱卫平独立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张德伟监事会主席托施燕监事、胡锦培监事席托黎清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监事施燕女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周志坚、施燕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上述非独立监事候选人周志坚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施燕为超康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上述公司均为我公司股东。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沙奇林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介

  周志坚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曾任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资产运营分部经理,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总支部副书记、总经理。

  周志坚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周志坚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周志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施燕女士,1977年12月出生。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曾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核算分部专责、主任专责、综合分部经理。

  施燕女士为本公司股东超康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施燕女士与之存在关联关系。施燕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施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监事候选人简介

  沙奇林先生,1960年10月出生。武汉工学院硕士。一级律师。现任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金融财政组),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入库专家,广州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曾任武汉工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中国寰岛集团公司投资与发展部负责人、集团副总工程师、境外上市领导小组综合组长。

  截至本公告日,沙奇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45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2月14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西部综合能源站项目公司及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按照80%、20%的股权比例合资成立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湾公司”或“项目公司”),开展项目核准前期工作,前期工作费用按1,200万元控制。项目公司注册地为惠州市大亚湾区,首期注册资本金为2,200万元。

  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同步向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增资16,000万元,用于大亚湾热电公司购置项目建设用地,其中我公司按照80%股权比例需出资12,800万元。相关内容已于2020年2月15日、2021年5月21日在指定媒体对外披露(公告编号:2020-10、2021-34)。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以下简称“大亚湾项目”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西部D5地块内,规划建设规模为2×60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项目总投资估算38.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0%,经大亚湾公司策划和筹备,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已于2021年6月28日正式获得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核准批复。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清洁能源比重,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股东投资建设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项目总投资38.2亿元,资本金按照总投资的20%设置为7.64亿元。扣除前期注入的资本金0.22亿元、1.6亿元,剩余5.82亿元资本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由各股东按所持股比向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分批增资解决,其中,公司按照80%股权比例后续需拨付资本金4.656亿元。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675193461A

  4、法定代表人:刘平凡

  5、注册资本:人民币230,608.005万元

  6、住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6号(2号厂房(研发))6楼

  7、经营范围:石化及石化相关行业的投资经营,港口、码头及相关行业的投资经营,大亚湾开发区内土地及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经营(具体项目另行审批);为大亚湾开发区内的招商引资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主要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电厂和热力管网的建设、生产及经营;电力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综合利用;电力项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住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6号(2号厂房(研发))6楼

  5、本次增资情况:

  ■

  截至2020年末,大亚湾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853.34万元,总负债119.92万元,净资产1,733.4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466.59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大亚湾公司总资产1,779.28万元,总负债206.00 万元,净资产1,573.28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0.13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向大亚湾公司增资46,560万元用于建设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增资前后,大亚湾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80%股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按股权比例向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涉及签订对外投资合同,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组成等未发生变化。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符国家能源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惠州市电力支撑能力,满足大亚湾石化区西部的热负荷需求,同时可消纳周边重大项目可燃化工尾气,促进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和能源高效利用,对广东省能源结构调整、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已获得核准,各方面建设条件较好,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投资建设大亚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公司加快能源转型,优化电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实现公司业务的高效、清洁、低碳发展。

  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项目在后续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一定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建设期的政策、资金、外部协作条件、社会稳定、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环境保护等的风险,以及项目投产后电力市场、燃料供应及价格、热负荷不及预期、劳动安全等风险。公司将对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的各种风险因素做好有关应对措施,在项目全过程从拓宽融资渠道、严控设计审核、施工策划及组织设计、设备选型、风险管理、运行方式、开拓用户市场等各个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尽可能将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正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1+2+3+X”战略,及时把握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布点新机遇,投资建设清洁、高效的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对公司加快电源转型升级、优化电源项目战略布局等多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投资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发电装机规模,提高清洁电源比例,增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46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15至2021年8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23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7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28日(B股最后交易日与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时间为三个交易日),B股东应在2021年7月2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提案1和提案2进行回避表决,公司已在《关于收购黄埔电厂、云浮电厂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37)和《关于部分子公司向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38)中对回避表决的情形进行了披露。前述股东可以在其他股东对提案表示明确投票意见的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通讯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收购黄埔电厂、云浮电厂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的议案》;

  2、审议《关于部分子公司向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2021年6月10日、2021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通讯会议等公告(公告编号:2021-36、2021-37、2021-38、2021-43、2021-44)。

  (四)特别指明事项

  1、《关于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收购黄埔电厂、云浮电厂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的议案》(提案1)、《关于部分子公司向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提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3)、《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4)、《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监事的议案》(提案5)、《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提案6)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监事2名、独立监事1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案8)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一工作日2021年7月26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2021年8月2日14:30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登记。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607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1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1年8月2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1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1年8月2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晓、黄晓雯

  联系电话:(020) 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电子邮箱:qinxiao@ged.com.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607

  邮编:510630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9;投票简称:粤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1、提案2、提案7、提案8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2)提案3、提案4、提案5、提案6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3)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4)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的议案》(提案5)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④《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提案6)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A股:

  B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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