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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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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公司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卫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947,715,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09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47,125,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25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00,589,6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4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00,688,8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5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00,589,6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481%。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7,600,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11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573,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6%;反对115,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7,600,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11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573,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6%;反对115,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7,600,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11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573,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6%;反对115,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娟娟、林达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及2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5,72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42.06万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20,047,449股减少至1,719,641,72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20,047,449元减少至1,719,641,729元。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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