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14点45分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刘征宇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42,885,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5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42,884,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5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884,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制定〈员工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884,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制定〈林溪郡项目员工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884,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吴涛。

  (三)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