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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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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6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16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7月修订)》。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7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3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16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三项决议。现就相关决议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确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并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应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等。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7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章程修订前后对照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顺序根据上述修订依次调整。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日

  至2021年8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12:00,13:30-16:30;接待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604会议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7月27日16:30之前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573292。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7月27日16:30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csicl601989@163.com。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7月27日16:3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44。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参会股东须遵守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将对参会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会人员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会议现场。

  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电话:010-88508596

  传 真:010-88573292 邮 编:100044

  5. 联系邮箱:csicl601989@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1年7月26日下午15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7月15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3,350.4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3,350.48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收益3,007.44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及数据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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