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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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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9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张木毅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主席余刚先生于2021年7月15日向董事局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本公司董事、董事局主席、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余刚先生辞职未导致董事局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局正常运作,余刚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局对余刚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表决通过,现提名王碧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本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以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的要求,候选人没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王碧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放来、黄俊辉、罗绍德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主席余刚先生于2021年7月15日向董事局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本公司董事、董事局主席、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余刚先生辞职未导致董事局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局正常运作,余刚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余刚先生离职后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董事局对余刚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表决通过,现提名王碧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碧安: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广东乳源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历任广东省乳源县大布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大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乳源县委常委、援藏任西藏林芝县委副书记,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广东省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南雄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中共南雄市委书记,现任深圳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拟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碧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现任深圳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2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00  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王碧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备注:

  1. 2021年7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于2021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第1项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1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7月26日-7月30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4.本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 系 人:刘渝华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0”,投票简称为“中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8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项下的各子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为普通决议事项,请在本表决票所列的“同意票数”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单位为股),否则无效。

  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的,每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ד需选举的非独立董事”。股东可以将全部票数平均分配给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在第1.00项提案中,参会股东有权投出的同意票数总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1的乘积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超出的为无效票。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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